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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11:51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各学院、研究中心,各位老师: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74号)。2018年第一批项目支持我国与德国、英国、加拿大、加拿大(安大略省)、新西兰、瑞典、丹麦、日本理化所、欧洲核子研究中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盟、金砖国家等12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政府间科技合作。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等要求(附件1),联合有关产学研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部要求

科技部对于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单位、申请资格、申报方式等要求详见其通知(点击文末通知网址链接查看)。

二、我校申报方式和流程

1. 征集申报意向。有意申报教师请于4月9日(周一)前向联系人邮箱邮件说明拟申报的项目类型与领域。科技管理部将及时与申报人联系,组织申报工作。

2. 注册。有意申报教师填写“申报用户信息注册表”(附件2),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已有注册用户的仅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即可,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科技管理部进行系统注册,开启申报通道。

3. 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要求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3),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作为附件上传。因各国别要求不同,请具体咨询学校联系人。

4. 网上填报。通过学校授权的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59日(周前,科技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提交组织推荐部门。

5. 组织推荐。我校主要通过陕西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推荐单位上报。

6. 材料报送。网上填报经学校、组织推荐部门确认后方可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预申报书,请申请人于516(周三)前将纸质版预申请书(一式3份)和申请人承诺书(1份,附件4)提交科技管理部(办公楼B座314室),学校统一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7. 如需进行超项查询,请将教师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间合作重点专项人员查询)。

、联系人

1. 学校联系人:科技管理部基础研究与文科处  高 扬

电话:88495935      邮箱:gaoyang@nwpu.edu.cn

2.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政府间专项工作组(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电话:010-68598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3.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邮箱:program@istic.ac.cn。


科技部通知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8/201803/t20180326_138789.htm


科学技术管理部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