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专业范围
选派对象为我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研究生,专业方向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物理化学及化学工程。
二、选派类别和规模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8人/年
高级研究学者:2人/年
访问学者:2人/年
博士后:2人/年
*第一批录取人数以选拔结果为准
三、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
留学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英国莱斯特大学、爱尔兰高威大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2025年2月20日之前,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组合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送至邮箱:dnn12345@nwpu.edu.cn:
(1)个人中英文简历(下载附件中文简历模板,英文自行翻译)
(2)外文学习计划(需注明意向留学高校、选派类别及时长)
(3)中英文成绩单(访学类不需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中英文版本)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外方意向导师接收函
(7)研究成果、获奖证书
*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舞弊行为,经查实后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合作高校网址:
新加坡国立大学网站:https://www.nus.edu.sg/
沙特阿拉伯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kaust.edu.sa/en/
英国莱斯特大学网站:https://le.ac.uk/
爱尔兰高威大学网站:https://www.universityofgalway.ie/
2.2025年2月21日-28日,项目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3.2025年3月1日-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受理机构应选择“西北工业大学”,申请的同时,请向邮箱dnn12345@nwpu.edu.cn提交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
(1)所有材料应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_留学身份_姓名,例:XX创新项目_联培博士_姓名”。请务必完成材料内个人签名。
(2)所有材料须提交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材料序号_材料名称,例:张三_1_出国留学申请表”。请务必填写所有信息,表头不填,请所在单位负责领导签字并盖院章;推荐意见需要另外提供word版,便于上传;
申请材料列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不填,其余部分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国外导师简历
(5)外语水平证明
(6)学习计划(外文)
(7)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9)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0)《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由项目单位上传)
申请材料具体说明请点击: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申请材料列表——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不填,其余部分由学院填写并签字盖章)
(3)国外单位邀请信
(4)外方合作者简历
(5)外语水平证明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7)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由项目单位上传)
申请材料具体说明请点击: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
注:如申请身份为访问学者、博士后或高级研究学者,请先向人事处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若符合人事处派出标准即可申请项目,并将盖章后的电子版情况说明附于材料中。
五、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各类留学身份对应的留学年龄应符合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章要求。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对象须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3.本项目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情请点击链接了解: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
5.该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六、派出与管理
1.2025年创新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3.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预定机票等手续。
4.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项目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7.其它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
七、咨询方式
该项目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和咨询
咨询电话:国际合作处 含老师 88492839
航天学院 淡老师 88460892/QQ:1258799231